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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中央社台北17日電)中國共產黨黨組工作條例(試行)昨天公布,明確責任追究制度。黨組重大決策失誤,將對參與決策的黨組成員終身究責。 這份條例說,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出現重大問題,也將追究有關黨組成員責任。 新京報今天報導,由於此前黨組制度沒有專門的黨內法規,出現了黨組設立不統一、成員配備不一致、職責不明確、議事決策不規範等問題。特別是公司法施行後,如何協調黨組書記和董事長之間的關係,也成為一些基層單位要面對的問題。 試行條例共分8章39條,涉及設立條件、職責、組織原則、議事決策、責任追究等黨組工作的各個方面,全面「解答」上述問題。 試行條例專闢「責任追究」章節,明確規定黨組成員在8類情形會被追責:不履行黨風廉政建設主體責任,造成嚴重後果;幹部選拔任用方面出現重大問題;在網上發表與中央精神、黨組決定不符的言論。 其中還提到,「黨組重大決策失誤的,對參與決策的黨組成員實行終身責任追究」。 中央社會主義學院前副院長、教授甄小英說,確立責任追究制度更深的含義在對黨組工作全面規範,改善共產黨的領導。1040617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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